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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应用无人机执法给我国带来哪些启发?

性质:转载 作者:无人机网 来源:无人机网 发布时间:2021-01-06 0评论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中指出,“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提到“要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依托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目前,已经有多国把无人机广泛应用到日常监督和执法中,并呈现出5大特点。



无人机立法成熟、管制措施严明。

根据美国环境法律研究所发布的报告,美国绝大多数州都发布了无人机相关的法律,法律的核心焦点问题在于隐私保护。实践中,美国环保局在使用无人机监视工业场所和农田时,往往受到许多土地所有者出于隐私受到侵害的反对。此外,使用无人机进行检查,引发了有关从无人机获得的信息以及相关证据要求的法律问题。



需要获得使用牌照并遵守飞行规定。

部分发达国家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要求在使用无人机前取得认证并要求“飞行员”持证上岗。如澳洲环保署已经获得了其国内民航安全局认证,这一认证允许澳洲环保署有条件地将无人机用于执法领域。但是,需要保证飞行器距离人15m以上且必须在视线范围内操作。


无人机获取的信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澳洲维多利亚环境保护局使用无人机监察时,发现当地两个垃圾填埋场未在结束运营当天采取有效措施覆盖废物,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者处以罚款。



委托专业机构操作无人机。

英国环境署雇用第三方来操作无人机,再连接到环境署Web门户。环境署的工作人员可以从计算机查看图像并指示设备在特定位置飞行,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采取执法行动。


和其他技术高度融合,实现联动。

澳洲环保署在监察非法倾倒垃圾和废物时,在无人机飞行器中加装了一系列附件以更精确地计算现场的废轮胎数量;使用热成像技术检测垃圾填埋场中的“热点”,并进行空气和水的采样。



这些国家的环境监管机构在应用无人机执法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给我国利用无人机进行环境执法带来启发。


01

合理研究、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十分重要。建议我国立法、司法机构应该在保持审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研究无人机在行政执法领域应用的相关配套办法。


02

应加强机型—场景的适用性。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前期调研,在购买无人机时根据需求和环境特点,选购合适的机型,如在内蒙古等强风力地区,应选用抗风等级较高的机型提高飞行的安全性。

03

此外,应加强业务培训。建议加强操作培训,提高飞行效率。掌握无人机飞行技术,既需要做充足的理论基础,如航空法规、结构原理、飞行原理,又需要熟练掌握飞行、航拍等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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